关于2022年度河南中医药大学“治未病”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项目立项通知

  2022-08-04

本网讯(文/王雨佳 图/王雨佳) 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,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想、新战略、新问题的研究探索,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,学校“治未病”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开展了2022年度“治未病”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。经专家匿名评审,共有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与廉政文化活动项目20项(其中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批准立项1项,A类9项,B类10项)获准立项(见附件1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

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,恪守学术道德,按照申请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开展研究工作,认真完成研究任务。

二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
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批准立项的每项资助6000元,A类每项资助5000元,B类每项资助3000元。经费开支由校纪委审批,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。届时不能按要求结项,延期后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,按照《河南中医药大学“治未病”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结项具体要求》(附件2)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三、各类项目结项要求

各类项目研究须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。

  1. 以论文形式结项的研究项目。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,其项目负责人须是第一作者。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,且标注有项目资助信息、立项号。

  2. 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的研究项目。调研成果要以调查材料为依据,分析入理,能得出一些启发性的结论或合理性建议。课题负责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,重复率不得超过20%,否则不予结项。

  3. 廉政文化活动项目。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,积极动员,激发广大师生积极性创造力,确保活动主题鲜明、形式新颖、效果突出。活动结束后,承办单位应将获奖作品或制作的视频上报校纪委,校纪委将择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。

四、鼓励提前结项

2023年4月底以前,课题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前结项:

(1)以校纪委课题组名义在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中国纪检监察报、中国纪检监察、中纪委主办的党风廉政建设、省纪委主办的河南纪检监察发表相关论文。

(2)以“学校‘治未病’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成员”名义在省级党报党刊、纪检监察报刊以及省纪委监委等权威网站上发表课题研究成果。

(3)发表的文章以及研究报告均须标注“河南中医药大学‘治未病’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项目”字样,且研究成果内容与项目题目存在一致性。


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

2022年8月3日